差不多晚上五点,陆阡陌、林薇和孙晓红一起回到家中。
陆阡陌和林薇在旧金山呆过些时日,并没有太多的稀奇。而孙晓红却不同,什么都觉得好奇,去了商场就开始疯狂的购物,这个年代国外的东西还是很新鲜的,也比国内便宜很多。孙晓红又是一个购物狂,包包、鞋子、衣服、化妆品、首饰,大包小包买了很多。
在她的影响下,不是很喜欢逛街的林薇也跟着大卖特卖起来。女人爱美是天性,何况像孙晓红、林薇这样本来就很美的女人。
幸好林薇和孙晓红都不是差钱的主,信用卡花起来也不心疼,否则商场都走不出来了。
孙晓红也特别会做人,看好的东西,觉得叶婉能喜欢的,一定也带给她一份。
并且不让陆阡陌付账,花的都是她自己的钱。
孙晓红很清楚,叶婉和陆阡陌复合就是分分钟的事。自己将来能不能留在陆阡陌身边,陆阡陌也得看叶婉的脸色。叶婉就是陆阡陌的女神,所有决定都看着叶婉的脸色。特别是女人方面更是这样,叶婉不点头,陆阡陌是不敢做出她不高兴事的。
不仅是陆阡陌,连莫羽西也一改一年前瞧不起叶婉的样子,对叶婉也不再盛气凌人了。莫羽西都能这样,自己有什么做不到的。
一年前,孙晓红甚至梦想过取代叶婉,成为陆阡陌的女人。现在想想,叶婉实在太完美了,除非叶婉主动离开陆阡陌,否则,陆阡陌没有任何离开叶婉的理由。哪怕条件那么好的天海电视台当家花旦、江海首富之女莫羽西都不行,何况是自己。
退而求其次,做陆阡陌情人也不错。
叶婉对男女之事并没有太多要求,对陆阡陌看的不是很紧,陆阡陌还是会有时间来自己这便,陪自己的。只要叶婉同意,自己同样可以为陆阡陌生儿育女,与妻子没什么区别。
所以,自己一定不能让叶婉不高兴了。
购物了一整天,一回到回到莫羽西住所,孙晓红便拉上叶婉进到她的房间,把为叶婉买的首饰、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