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那个呢?
选项一被他直接排除了。
别的不说,光是李小妍刚才的态度就已经让他彻底对她绝望了。
这样的女人,娶回家还有什么意义?
好看又不能当饭吃。
得亏还没去领证,要不然麻烦事更多。
况且要论模样,李小妍其实还比不过她妹妹李小雯。
这也就延伸了第二个选项。
李小雯无论是形象还是性格都比她姐姐强,特别是刚才那番公道的话,特别让罗桀有好感。
而且李小雯也说了,就算罗桀不愿意娶她,她也愿意帮罗桀先渡过明天的难题,把婚礼举行了再说。
多好的姑娘。
当初我怎么就瞎了眼看上她姐了呢?
罗桀也不禁在心里暗骂自己就是个睁眼瞎,还警察呢,居然好赖人都分不清。
可小雯好归好,他最终还是放弃了选项二。
除了选项三提示的李小魄有犯罪行为,作为警察的他不能视而不见外,就是李小雯不是李小妍的替代品。
且不说罗桀一直只拿李小雯当妹妹看。
没想过那些有的没的。
就算现在闹成这样,婚礼不办了,他也绝对不会为了面子而同意李小雯替代李小妍和自己结婚。
这对她不公平。
所以,罗桀最终选择了选项三。
叮!
【获得李小魄的犯罪证据,是否查阅。】
查阅。
李小魄犯罪证据:
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李小魄在宁静街44号旁小巷遇到醉酒女秦,并将其带至小树林(此处省略百万字)和拍摄视频后并多次威胁与其发生和敲诈钱财,导致秦精神崩溃最终留下遗书自杀。
“混蛋————”
罗桀原本以为李小魄最多也就犯个小偷小摸,顶破天打架斗殴的行为,没想到居然他身上居然背的是命案。
他也终于想通申翠兰为什么突然变脸要跟自己要三百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