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被电子表的铃声叫醒,已经是早晨。
洗漱、着装、去厕所,几乎所有人雷同的流程,还要去集体食堂就餐。
集中供应会最大程度减少成本和浪费,这已经是现代社会的常态。
稍加调味的面食和腌菜,以及看不见食材的稀粥,比起错过饭点后个人领取的压缩饼干和清水勉强好吃一点点。
嚼在嘴里的味道让风雷哭笑不得。
“哎,你想好了没有,是不是选择当兵?”
同桌对面的人问道,在风雷的记忆中,他是自己从小到达一起长大的朋友。
当然是身体前主人的朋友。
他记得对方叫李乐。
出生的时候早已是浩劫时代,这家伙的父母也不知道是过分乐观还是真傻,会给孩子起这么个名字。
现在这个时代,还有人能乐的起来吗?
连风雷这个上辈子永恒的乐天派都气馁了。
“我不知道你怎么想的,反正我决定了我一定要留下来工作,然后我还能找一个老婆,结婚生一大堆的孩子!”
风雷听了有些无语,本来口中的食物味道已经让他沮丧,面前这货还要给他描述一个更加沮丧的未来。
上辈子的社会中,养孩子的乐趣都是富人专享的特权,一切繁琐脏臭的杂务都有他人代劳,孩子多了家里还热闹。
即便是有不孝子,勾心斗角也是生活。
可现在的社会,养孩子?除了更多的操劳,哪来的乐趣?
“你不知道,我已经找到老婆了!她家离我们这很近,我们相处了很久!然后,她也决定留下,我们会很快结婚!”
风雷听着朋友不断的叨唠,只能表面客气的说了一句。
“恭喜!非常恭喜你!”
李乐还在滔滔不绝。
“你们不知道,我昨天看电视的时候,突然有了一个点子,我发明了一种新的娱乐方式。”
嗯?闻言同桌甚至邻桌的人都把耳朵凑了过来,在这个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