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男孩的肌肤很白,穿白色的话反倒不好看,我为他挑选的是一件橙色的短袖衫,跟一条蓝色露出半截小腿的短裤,这些都还挺好的,男孩起初觉得不适应,但在镜子前反复转了几个圈以后却飞快喜欢上了我为他挑选的这套衣服。不过说实话,我并不怎么会挑选衣服,我的衣服也是看哪件打折就买哪件,并不会挑剔太多。
不过当我为男孩穿上一双我为他精心挑选的小牛皮靴时,男孩却是厌恶的一脚踢掉了脚上的鞋子,还说什么“好难受”,甚至差一点放火把整间店铺都给烧毁了,最后在服务员惊恐的目光中,我只能狼狈的付钱离开,并且不断往男孩的手中塞零食,这才勉强安抚下了这只暴躁的小野兽。
鞋子的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男孩也一直都是这样光着脚与我同行,换个不知情的来看,还以为我虐待这小子呢。不过也无所谓了,他自己喜欢就好了。总不能因为我喜欢,就强迫他做他不喜欢的事情吧?
当天下午我们就来到了距离小镇最近的光荣城,光荣城虽算不上什么大城市,不过该有的也是应有尽有,看着街上川流不息的人群,以及街边上各式各样的零食小吃,男孩看的眼都要花了。我们一边嚼着光荣城这边的特色小吃,一边在大街上闲逛,顺便我还又为男孩买了几件好看的衣物,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认识这小鬼以后,我就很喜欢为他买衣服,顺便的我还又为他买了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在我苦口婆心的劝说以及各种美食的许诺之下,小家伙总算是不情不愿的穿上了鞋子。不过看他那一脸委屈的样子,真怀疑我是不是在虐待这小鬼?
“疑?哥,你看那里是干什么的?是不是也是卖吃的啊?”
小家伙指着远处围拢在一起不知道正在喧哗些什么的一大群人问道。
“不知道啊,过去看看。”
我无所谓的说道。反正是出来逛街的,我也不介意来看个热闹。
走到近前,从人群的议论声中便已经大致了解了情况。原来这是光荣城的城主在为即将成年的女儿选夫,不过这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