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做过烧钱的事情?在什么时候?”白清漪更加震惊了:“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你想听吗?”林风问道。
白清漪点了点头。
林风深呼一口气,缓缓开口道:“那应该是我十五岁的时候,刚刚加入雇佣兵团。
其实我们每次出任务,都是将奖励金放在身上的。
因为有的时候,一出任务就是好几十天,银行卡不放心,现金才是最让我们安心的。
当时想法也简单,卖命换钱嘛!
那就一定要看到钱,才有卖命的动力。
后来有一次任务,我们在沙漠中执行。
到最后成功的时候,就剩了我跟胖子两个人,和那些兄弟们做任务积攒下的所有奖励金。
那是足足接近五千万的美金。
只是那些钞票,都压得我们走不动路。
而我们的机动车和通讯设备全都损坏了,要靠腿走出去。
沙漠的夜晚,十分的寒冷,一开始还好,但是到了后来,没有食物,没有水,我跟胖子又拖着沉重的钞票,都觉得快死了,再加上沙漠的寒冷,让我们都快绝望了。
那个时候,是我们第一次烧钱取暖。
因为我和胖子发现,在生死面前,原来钱是这么的微不足道。
只要能够取得热量,它也只是用来烧火的东西罢了。
后来我们靠着烧钱,走出了沙漠,同时将剩下的几千万美金,给了那些兄弟们的家属。”
林风说完,长叹了一口气,看向白清漪:“从那以后,我和胖子反而不将钱看的那么重了。
而且到了我这个地位,尊严,就是当年的生死。
阎罗殿不可辱,而我阎王是阎罗殿的象征,阎王就更加不可辱。
我们都是在刀尖上混生死的,只是烧钱将这个富二代打压罢了,不是什么大事情。
有些嚣张,吓到你了吧?”
林风诚恳的说着,白清漪这才发现,原来林风是真正经历过生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