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认识对方的时候,对方还只是一个包工头,而他,是跟着对方打小工的泥瓦匠。
重用他,是因为有一次接了活计,别人都只顾低头忙活自己的,而他,先去熟悉了环境,才动手选了最省时省力的运送路线。
也是在往返的时候,救了低血糖晕倒的厉擎天。
从此,他便跟在了对方的身边,后来,对方直接给了他干股,让他踏踏实实的留在擎天集团。
再后来他才知道,在他眼里无所不能的老板,也有他的无奈,而对方的无奈,和千万个没有资金没有背景的创业的无奈是一样的——空有一身本事无处施,一线生机也想抓住。
别说夏氏卓氏这种,包括宋氏这一类的,也是对方的目标。
他虽然学问不深,却是明白这种事儿,真抓住了是掉脑袋的事儿,但,他别无选择,从拿了对方股份的那一天,大家就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
但他并不恨对方,如果不是对方,他只能做一个社会低层,永远不可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人这一辈子,风风光光的活五十年,强过浑浑噩噩的活一百年。
这从他开着车子回村子时大家羡慕又崇拜又夹杂着妒忌的眼神就充分说明了一切。
而且,他也是心存侥幸,的时间不成熟,他们是不需要任何的动作的,或者,一直都不需要动作,这么安安隐隐的,他岂不是赚了?
可惜,他想像的太美好了,这世上哪有那么美味又免费的午餐呢?
本来,厉擎天是想等着卓氏收购了夏氏再对卓氏下手的,那样,也可以少费一些精力,哪知道,夏氏就突然的起死回生了。
那么,先把卓氏拿到手也是好的,最关键的,卓氏的一些业务,都是从夏氏拉过来的,接手了卓氏,也相当于接手了半个夏氏。
他是有些不明白,上头那位大老板为什么对夏氏有这么大的执着,和宋氏比起来,根本没的比,值当的耗这样的时力吗?
厉擎天五十岁出头,身材魁梧,眉眼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