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想着就看到菲菲双眼发光的看着她,嘴里说着:“啦啦,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啊!我已经迫不及待的变强了。”
啦啦脸色有些不自然的说道:“当然是要有雷了,才可以实施啊!我饿了,你去做饭吧。”
“为什么是我,你怎么不做。”杜飞抗议道。
啦啦心想我要是会做的话,我还要你做。随即就威胁道:“让你做,你就做。哪来的那么多废话,我去休息会,做好了叫我。”
菲菲还是去生火做饭了,但他表示他这是好男不跟女斗。
其实杜飞原来是不会做饭的,因为各种的调料的组合就可以让他伤透了脑筋,更别说弄出色香味俱全的菜了。
但有一次下乡去大舅爷家玩,在山上遇到一个老人家,他腰间挂着一个酒壶。坐在地上正准备这中午饭,他把早上砍竹子找到的竹虫,放入锅中舀了一锅小溪里的山泉水,煮了起来。在里面只加了一点清油,一小撮盐就没有加什么了。煮出来的竹虫都是鲜香美味,杜飞找老先生请教。
得到的就是,其实这只是食物原本的味道。不需要在加些其他东西,回归原味回归自然。这就是我的秘诀,至此以后杜飞做菜更多的是找到菜的本来味道,在他面前调料只能当辅助,甚至辅助都不用当。当然他不会承认这样做只是因为简单而已。
找了点柴火,就召唤武魂变成激光剑,激光剑轻轻一碰柴火就点燃了。
把剑伸入河内,以雷电释放。
不到一会就把那些鱼都电的全部翻起来了,这可比霍雨浩快多了,不知怎么就生出了一种优越感。
捡了几条大鱼,就没有捡其他的了。毕竟也吃不了那么多,不到一会那些鱼好像醒了,一眨眼的功夫就钻进了河底。
杜飞在不断的实验下发现,龙骑手镯里有着类似于静止的空间,菲菲的手镯里只是一些生活用品。毕竟当时是去一个未知的星球,方方面面都要准备好,以防万一。
唯一遗憾的就是科技类的东西不多,也没有什么出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