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就得脱层皮下来,难怪这城市会这么繁华,不过也跟地理位置有关,因为这城市接待的人,大部分都是初来乍到的新人
可是问题摆在自己眼前,如果想把装备卖个好价钱,有童有信在自己跟前,是根本做不到的事情,自己得想想办法,眼珠子转了好几圈,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急忙把童有信拉到一边,小声的说道
“老童!我们虽然认识不久,可我看你是个老实人,有笔生意想和你做,不知道你有没有想法?”
“什么生意?我可告诉你,我是穷鬼一个,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想叫我投资,那可让你失望了”
“小看人了不是,我和你做的生意,不紧不要你投资,反而会让你大挣一笔”
“哦!还有这事,说来听听”
“你呢!是个地头蛇,门路较多,而且你在飞仙城混的比较久,眼力见那是没的说,也能吃的开,这样,我的六件装备,每件值三千仙晶,如果你带我找到收购的商人,我每件给你五百仙晶的提成,六件就是三千仙晶,怎么样?干不干?”
“此话当真?”童有信立马眼睛发亮,因为这三千仙晶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天降横财,不知道他在飞仙城折腾多久才能混到,如今郑华和他做的生意,只需要带郑华去卖一下东西,轻轻松松就到手三千,这好事去哪找?至于装备行的回扣,去踏马的才几个钱,能给五十仙晶就不错了
“我还能骗你?有钱大家一起挣嘛!你说呢?”
“好,看你这么爽快,我们现在就出发”
童有信带着郑华,七拐弯的走进胡同,然后来到一个四合院里面,郑华粗略一看,这既不是商店,又不是作坊,唯一能看出来的就是,这家主人应该比较有钱,因为里面的装修比较豪华,这次童有信没有让郑华开腔,整个过程都是童有信在跟人家交易,两人顺顺利利拿到一万仙晶,出门后郑华立马给了童有信三千仙晶
大家都很满意,郑华也由此增加了一万五的财富,看来只有财帛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