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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是要看看,路易准备担任什么职位,他适合担任什么职位。
魁地奇是一个团体,是需要根据队友的能力妥善安排人选的。
“要不让我退下吧!”玛丽埃塔·艾克莫主动的举手说道,“路易刚才的飞行技术,非常的灵活,我觉得他挺适合做追球手的。”
这件事,大卫最有话语权,他是直面了路易的飞天技巧的,他知道路易的实力在哪个方面是强项。
而他的观点,跟玛丽埃塔·艾克莫不谋而合,他也认为路易适合追球手。
“路易,你怎么看?”
他向路易询问道。
路易耸了耸肩,无所谓的说道:“没问题,追球手和打击手,我觉得自己应该都可以。”
至于最为特殊的守门员和找球手,所有人都默契的没说。
守门员是大卫的,虽然他在魁地奇队不受待见,但他的技术非常好,担任队长,就是他参加魁地奇的条件。
至于找球手……
从刚才路易接球投球的球感,大伙已经觉得这货在这方面是没天赋的。
张秋从一开始在球队的定位,就是找球手。
她才是拉文克劳现在最好的找球手。
朴实无华的校园生活,本来应该是轻松快乐的。
至少,路易一开始是这么想的。
在没入学之前,他想象中的自己:
轻轻松松的学会各种魔法,教授各种震惊,反派一个接一个的被自己打脸,妹子一个赛一个漂亮还对自己倒贴。
每天就是看看书,吃吃东西,闲暇时候在同学面前装个B。
以他全部加起来多岁的智商,学习霍格沃兹的东西,洒洒水而已。
但实际上的学院生活。
上午上课。
中午冥想。
下午下课。
做作业。
图书馆看书。
晚上继续冥想。
第二天。
周而复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