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朝着名为‘小丑’的深渊更进一步,直到最后,他彻底抛弃人性,化为疯狂无序的小丑。”
“一开始,他只是个逆来顺受的社会底层。被人欺负,就只能在心中默默的憎恨,以及忍受。直到......他得到了那把同事借给他防身的手枪。”
“当在地铁上开枪连杀了三个欺负他的‘华尔街精英’的时候,他看着厕所里的镜子,张开了怀抱。他拥抱的是自己,还是名为‘小丑’的心魔?”
“至此,他用违背法理的暴力行为,完成了通往自我毁灭的第一步——向那些不怀好意的同类宣战。”
“在杀了这三个‘华尔街精英’之后,他被底层民众视为替天行道的英雄,那些‘民众’开始追随小丑的脚步,亚瑟人生中第一次发现他竟然也能受到大众目光的关注。”
“而在之后一系列比如得知了童年时期被养父母虐待的事实,被自己的偶像做成脱口秀节目讥讽嘲笑,以及自己发现女朋友只是臆想出来的幻梦之后,他举起手,将那个依旧渴望被世俗社会接纳认可的自己‘枪决’。
之后,当他亲手杀掉养母之后,自我毁灭的第二步便完成了——终结掉自己与这个世界的联系。”
“当他亲手完成这一切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走到了痛苦的尽头。
从前,他以为自己的人生是一出彻头彻尾的悲剧,可这个时候他却发现,原来自己的人生是一出喜剧。”
“之后,他已经不是亚瑟·弗莱克了,他是披着亚瑟人皮的‘小丑’。”
“于是当同事找上门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枪杀了陷害他的同事。”
“从这一刻起,他的表情再没有迷茫,他的眼神中满是自信,电影的BGM变得轻快喜悦,就连终日不见阳光的哥谭市都开始降下阳光。”
“最后,他在节目上射杀了拿他逗乐的主持人,也是他原来的偶像。他将他的梦想与憧憬,亲手葬送掉了。”
“之后,在警车上,看着处于混乱中的哥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