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这样那就太好了,狗咬狗一嘴毛啊!
方峥心潮澎湃,认不大清方向,凭感觉找了个顺眼的背同口就跑了出去。
他幸灾乐祸的劲头还没完事,身后就追上来三台雪地摩托,不到50米的距离,眨眼之间便可取他性命。
方峥顶着风雪大步前行,不到最后一刻,他绝不会放弃。
眼前是大片开阔地,他从树林中走了出来。但这却难住他了,在如此空旷的地方,他往哪跑?但是回去?怎么回去?身后即是冲锋枪,又是天性嗜血的狼群。
怎么着也是个死。
方峥摇头,大步冲进白茫茫的雪地中。
急风、劲雪。
可视情况非常糟糕,方峥有两个打算。其一是那三台追过来的摩托被狼群干掉,其二是他抢先快跑几步,找个雪窝子藏起来,看看有没有机会端掉追兵。
他跑了没两步就后悔了,风太大,顶得他直往后退,压根跑不动。而且雪地非常厚,被大风吹得即硬又平,每踩一步都直没小腿,这种条件他根本跑不远,更不可能有藏身之地。但现在后悔也无济于事,那三台摩托已然追过来,他没有机会再次躲加丛林。
“来吧!看看是你死还是我活!!!”
方峥不跑了,无处可跑,无处可逃。
他转过身,直面追兵,像个悍不畏死的傻逼。他张开双手,迎接死亡,迎接早就该到来的这一刻。
灯光在风雪中闪烁,骑在雪地摩托上的人互相点头,无信电请求命令。
“杀掉!”
一个毫不犹豫的女人对他们说。
“收到!”
三人回复命令。
30米。
20米。
10米。
三人将方峥围住,举起枪……
“砰!”
一声巨响猛然滚过天地间,犹如闷雷划破长空,悠悠传出去老远。
就看雪地上被犁出一条深沟,一名杀手的上半身化作碎肉、血雨,狂飙出去三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