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愿意打仗,也只会打仗,不愿意解散归农,便只能在各地流浪,通过帮忙做一些守城、收粮的活,换取生活物资,居无定所。
因为人多且杂,又吃得了苦,什么活都接,有时候也会参战,因此被称为‘雇佣军’。
这一支雇佣军规模不算大也不算小,看去约莫有两百多人,之前离得远了,又有风沙遮掩,看不真切,知道现在才看清楚。
看他们往迷魂林行进的模样,或许也是前来讨伐这里妖魔的。
“这么看来,千年前的人类,就已经有了面对魔潮守望相助,并且懂得抢先出手的规则了。可惜,这些人不够强大,徒添亡魂罢了。”温晔钧暗自摇头。
迷魂林虽然叫做‘林’,可走远了看去,像是连绵的山脉一般无穷无尽,从地平线的这头连往那头,根本不知道有多么宏伟,令人生畏。
兰若寺名头极大,但迷魂林里也有许多其他大大小小的妖怪,这队雇佣军的目的尚未可知。
一对冥婚送亲队伍就这样停在道旁,不远处是兵士们行动有序且快捷入林的场景。
此刻天光才刚刚亮起,朝阳初升,倒是颇有气势。
不过从他们的兵种比较单一,只有两百余名步兵、还有三个队不到的弓箭手来看,这只雇佣军怕也混得不行。
任何军伍,都至少要有不少于五十人的骑兵,才能算得上是骁勇善战。
不过,即便这些雇佣军家底不够丰厚,但他们也是训练有素,行走时,脚步阵阵,鳞甲声声,基本没有太多杂音。
众人静静等待,他们进了林,那名面容刚毅的将士才回过头,对他们颔首示谢了一下,这才进林,头也不回地去了。
这一去,也不知前路如何。
温才道:“好了,我们稍歇息一阵,也准备入林。”
温晔钧有些意味看了看,想不到温才一介盗墓贼,指挥起来倒也颇有章法,不愧是当初能在自己前世手底下连追四十九天下还逃得性命的豪贼。
大家自无不可,纷纷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