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君所居的王殿有两位道行高深的元老守护外,其余各处,竟是畅通无阻。因此,白沐之带桃疏同居东阁,也无人知晓。
桃疏这几日甚是听话,白沐之也十分欣慰。洗髓丹虽然洗去了她的半副仙身,也抹去了她有关青丘和自己身份的记忆,但所幸之前已启过蒙,读过的书习过的字倒是没有全忘。身为女子,在人间是进不了学堂的。这丫头能有这般运气,全是因为她有个饱读诗书的好娘亲。
白沐之不由得摇了摇头:“可惜了。”
桃疏从书堆里抬起小脑袋,不解道:“什么可惜了?”
白沐之憋着笑,拿帕子将桃疏脸上沾的墨汁拭去,一本正经道:“自然是可惜我珍藏的易水砚和这些好墨了。”
桃疏刚要炸毛,突然想到有一个词不就叫做忍辱负重么。一定不能生气,不然就前功尽弃了。于是,桃疏装作皱着眉头,将自己练的大字看了又看,对着白沐之甜甜道:“沐之,你说的太对了,不如你写一张给我瞧瞧。”
这丫头今日怎么转了性子?白沐之有些疑惑,事出反常必有妖,这丫头想做什么?不过,现在可是在青丘,又不是在挽云峰,想她一个小丫头也翻不起什么浪。(桃疏:所以我要逃走啊。)再说,看着她那兴致勃勃的样子,自己怎么也不忍拒绝。
“好啊,我写于你看。”白沐之接过毛笔,极认真地写了起来。桃疏很有眼色地站在一旁,握着墨条细细地磨着。白沐之嘴角上扬,这便是红袖添香了。
桃疏静静瞧着白沐之挥毫,只觉得他的字与自己的是云泥之别,不由生出些许羞惭来。同样的笔墨纸砚,他的字笔走龙蛇,鸾翔凤翥,铁画银钩,力透纸背,而自己的却是春蚓秋蛇,连娟秀都称不上。哎,真真不能和他相比。咦?他写的好像是首诗。
“高居东阁只觉寒,坐看燥风吹浮烟。
所幸红袖侧添香,我把情诗赠朱颜。”
桃疏念完了诗,脸儿红了红,啐道:“亏你还是什么王子,却这样轻浮。”
白沐之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