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斯愤怒了,他破天荒地给了老婆一耳光,并且一整夜都泡在酒馆里,喝着大麦酒,而后与那些散发着狐臭的半老徐娘**。等他刚刚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家小旅馆里。理所应当地,他的钱包以及身上一切值钱的东西都不见了。
他只能无奈地接受这一事实,因为他喝了太多的酒,甚至都不清楚自己是怎么离开酒馆的。现在,他决定去……酒馆。喝上那么一小杯,用以冷静一下,然后看看能不能探听到有用的消息。比如自己到底被哪个妓女拐走了?
现在,午后的阳光让他口干舌燥,他忍着浑身的燥热,开始加速。而且他改主意了,喝一杯之前也许该来一杯柠檬水?
路过告示栏的时候,卢夫斯发现今天似乎很热闹。一群蠢货丝毫不顾及炎炎的夏日,顶着太阳戳在告示栏前面,然后听着一个认识几个字的笨蛋高声读着什么。
卢夫斯对此不屑一顾,告示栏上通常都没什么好内容。不是某个心狠手辣的蠢货抢了某位富商,就是一群心狠手辣的蠢货抢了一条商船。没错,上面除了通缉令就是通缉令。如果有例外,那一定是更糟的消息。那意味着白痴总督迭门又加税了。这会让自己可怜的薪水进一步缩水。
总之,不论那是什么,绝对不可能是好消息。
但让卢夫斯奇怪的是,他亲眼瞧见几个还算聪明人的家伙正一脸认真地盯着告示瞧着,难道白痴也会传染?
摇摇头,卢夫斯决定不理会这些,就如同以往那样。他低着头走了过去。然后没过一个街区,他看见贫民区的一个小孩手里捧着一打东西,正兴高采烈地朝自己跑来。
待走近,卢夫斯已经认出了对方。他立刻粗鲁而愤怒地叫喊道:“走开,混蛋!我口袋里一分钱也没有,别打我的主意!”
是的,这些贫民区的孩子还不到十二岁,整天无事可做。然后理所当然地,他们纠集在一起或者集体乞讨,或者顺手牵羊。这是一群小偷与骗子!卢夫斯对他们毫无好感!
然而今天似乎不是卢夫斯的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