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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无聊啊……”
地点是在洛北的郊外,正值五月天的下午,此刻阳光明媚,绿草茵茵。草地上一个少年叼着一条刚掐下来的狗尾巴草,正百无聊赖地晒着太阳。
少年摸了摸脑袋,又挠了挠脖子,顺手又把玩起脖子上悬挂的某件物事来。
那看起来是半块勾玉。勾玉形状很规则,看起来做工相当精致。本来就很光滑的背面,应该是因为长时间摩挲的原因,连边角也变得圆润了。而勾玉正面则更加精美,雕刻着很玄妙的图案,像是某种华丽的动物,有鼻子有眼的,只是少年认不出来。
“这东西……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呢……”
少年把勾玉拿到眼前,对着光再仔细看。
光线清晰地透过勾玉,原本是白色的阳光通过之后幻化成了淡蓝色的光线,看起来非常绚丽。然而少年将其放在手里不过一小会,勾玉居然变了颜色,微微有些泛红,摸起来还有些发热。除此之外少年再无头绪,只好把勾玉又塞回衣衫里——与其说是衣衫,不如叫做勉强看成是衣衫的布条。
少年衣着褴褛,但面容清理得还算干净,相貌长得倒是清秀,有那么点剑眉星目的感觉,加上那高高的鼻梁可谓是俊俏了,头发也还是有洗过的样子。只可惜再怎么打理,也掩盖不住他是个无家可归的乞儿的事实。
要是少年自己听到这句话,肯定会跳起三尺,指着对方鼻子大声叫道:“你说谁无家可归?新来的吧!知道洛北阎王庙吗?老子就住在那儿!……没听说过洛北城西街后三条街的扛把子是谁吗?就是我——阎王嘴刘小二是也!”
然而最关键的乞丐身份他倒是不怎么排斥。
洛北城和别的地方不怎么一样的地方,有一点就是有那么一座阎王庙。当然,这种阴森森的地儿鲜有人会去祭拜,连年纪大一些的乞丐也不乐意住进去,这庙自然而然就没落了。再然后,一拨天不怕地不怕的乞儿就发现这里是个不错的落脚点,理所当然的就成为了他们的根据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