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权和最惠宗主国待遇。越南跟其他国家的贸易赋税,需要向辽东都督府通报。金兰湾允许大明军队驻扎,方圆十里内开辟为租借区,租借区内实行大明律法。金兰湾附近不得有可以威胁到金兰湾驻明军的军事力量存在等等。
这些条件若是放到其他主权独立的国家里,绝对要掀起惊天大波。不过在越南朝中,文武百官仅仅是表示了一下不满,并没有过激的表现。同时,越南国王阮福源急于摆脱收留潮帮的责任,觉得辽东都督府的这个条约倒是占了便宜,因此当天就立刻答应了。
然而,虽然邓浩楠没有将越南变成殖民地,但是依然刺激了西班牙人和荷兰人。
荷兰人自然不在话下,因为自从上次双方爆发军事冲突之后,荷兰人就一直盯着辽东都督府的动作,借着贸易的机会,查看台湾府、琉球府的军事力量建设,主要盯着太平洋舰队。
当辽东都督府的首批海豚级巡航舰下水后,荷兰人就紧张了起来。因为得到这批千吨级的巡航舰之后,太平洋舰队的主力巡航舰就上升到了三十艘,跟荷兰东印度舰队的主力巡航舰已经持平。
荷兰东印度公司总督阿娜姆少将召开会议,商议对策。结果,所有董事会成员都同意要积极应对来自太平洋舰队的威胁。
由于辽东都督府第一批建造了二十艘巡航舰,按照阿娜姆的计算,一年后,太平洋舰队将再增加二十艘巡航舰。这样一来,荷兰东印度公司旗下舰队便无法对太平洋舰队形成牵制。
一直以来,辽东都督府跟荷兰东印度公司得以搁置争议,共同做生意,多得益于双方海军的实力平衡。如今辽东都督府继续大规模建造巡航舰,一旦明年第二批二十艘巡航舰服役,这个平衡就将被打破,东印度公司的利益将受到威胁。
因此,荷兰东印度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由巴达维亚造船厂建造五艘巡航舰,另外从本土调集二十五艘巡航舰,以及一批护卫舰来远东。这样荷兰东印度公司便拥有六十艘主力巡航舰,以及大批的护卫舰,以应对来自太平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