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浩楠点点头,道:“我永远都是站着的男人!没有人可以让我屈服!”
“杀了你我将失去我的亲人!会痛苦一辈子!”郑一官顿了一下,又道:“不杀你,我下辈子都痛苦!既然这样,那我就满足你最后一个愿望!”
或许是英雄相惜吧!邓浩楠只能这样解释了,因为眼前的事情好像戏剧化的一般,郑一官当着所有人的面,将他的计划讲了出来。
邓浩楠终于知道了真相!一个令他无法想象,却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原来,郑一官是个个性不能安分守己的人。明天启四年(1624年)1月底,郑一官离开田川氏和还没有出生的儿子,被李旦派到澎湖,担任荷兰人的通事。但荷兰人这时正与明军进行军事对峙,双方没有交往,中国商人也不可能与荷兰人交易,故郑一官的通事派不上用场。
不过,荷兰人为了垄断对日、对马尼拉贸易,指使一些中国船只在中国沿海掠夺,郑一官也是和荷兰人合作的海贼之一,为荷兰人执行在台湾海峡上截击前去马尼拉的中国帆船的海盗任务。荷兰人起家的商船队伍不是自己建造的,而是全靠着掠夺来的。他们每天都期望能够在东番岛集中二、三十艘中国帆船,而通事郑一官被派往北方去截击俘获他们所需的一些船只。
李旦知道后,大发雷霆,亲自前来东番岛质问郑一官。并且要求郑一官停止帮助荷兰人抢劫大明同袍,这时颜思齐正巧组建商帮联盟,于是李旦从中牵线搭桥,让郑一官跟颜思齐认识,并加入颜思齐的商帮联盟,便是后来的二十八兄弟联盟。
然而,郑一官在兄弟联盟内的势力很弱,正常做生意基本上赚不到钱。于是,郑一官还是走着抢掠的无本生意,这样资本迅速膨胀。
可是,没有不透风的墙,一次郑一官抢劫了兄弟联盟的李魁奇的商队,被李魁奇告到了颜思齐那里,同时正帮助颜思齐筹建北港商帮的李旦也得知了情况。
一顿臭骂之下,郑一官表示悔改,但心中却是已经记恨其了李旦和颜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