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看到学生比老师厉害,站得高,看得远,凌雪峰总是有一种说不出的酸溜溜的感觉。所以对于自己班上的男生女生,他都不能择优提拔,而是鸡蛋里头挑骨头,选班干部的时候都给他们副职,无论班长还是团支书。
他宁愿选择平庸一点的,好在那些学生都没有特别优秀的地方,也没有特别平庸的地方,选谁都差不多。
想不到一开店,就遇到了姜钧和天问。
姜钧虽然是个骗子,而且失踪了,但他多一半应该是个学生,学生怎么就能比老师想得多,想得远,想得好?
至于于天问,不仅是个学生,而且还是个女生,这让他感觉到了更大的压力。
如果一个女人脾气大,已经足够让他喘不上气了。然而这还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是商业头脑、推销能力比自己强,甚至毛笔字也比自己强!
为了躲避家里的强势女人,他想在商业上搞一些探索,打发一些时间,找补一些心理平衡,想不到在哪里都能遇上强势的女人。
最别扭的是,两个女人他都得罪不起!
只不过,和丁焱焱的关系早已板上钉钉,无可挽回。和于天问的关系,却仍然有极大的回旋余地。要做到既不能让她走得太近,也不能让她离得太远,她的见识,她的能力都要为他所用,这就需要一些艺术了。
其中的艺术之一,就是对她进行经常性的打压,避免她登鼻子上脸。
反思自己的过去,他犯的一个最大错误,就是未能按“待人全凭三分笑,未可全抛一片心”的古训来做,尤其是在对待丁焱焱上,虽然癞蛤蟆吃到了天鹅肉,值得每一个出身于县城普通家庭的大学毕业生艳羡。
但是从个人的尊严方面看,他却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整天把自己搞得像个孙子似的,只差写一部“孙子兵法”了。
绝对不能把和其他女人的关系处成和丁焱焱的关系那样。
于天问在姿色方面,是无法和丁焱焱相提并论的,但是在见识和能力方面,却又远超丁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