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器并不理会那些人,他仍然死死攥住那个大汉的手指。他感觉自己就像非洲大草原上的蜜獾,不管是谁,被咬住,就绝不松口。
大汉急了:“你他妈的快给老子放手!”
大器吼道:“老实说,你捂我眼睛想干啥?”
大汉突然狡黠地一笑:“我就是……就是想告诉你,呼机不见了!”
大器猛地一惊,腾出一只手来摸裤兜,糟糕,呼机真的不见了!
大汉早已趁大器注意力转移的空档,挣脱他的控制,一脚把大器踹了个趔趄,然后一溜烟跑了。跑到一棵树下,跳上一辆摩托车,也顾不得后座晒得发烫,他启动摩托,轰隆一声,就像炮弹一样射出了几十米。
一切发生得那么突然,大器一时都反应不过来。等他想起快追的时候,摩托车早已跑得无影无踪了。
那个大汉就像一滴水,落入了茫茫太平洋。
大器欲哭无泪。心爱的呼机,在自己手里不到半个小时,就被贼这样偷走了。
他气得直骂,先是骂贼,然后骂自己蠢,明明把贼抓住了,却又亲手把贼放跑了。
他直觉得天旋地转,头晕眼花,热泪在他的眼眶周围打转。
过去遇到困难,他都会开动脑筋,时常能化险为夷,因为当时面对的都是看得见的敌人。然而现在,他面对的是看不见的敌人。小偷是谁?小偷是哪里人?小偷现在仍然在省城,还是逃到了外地?一切都是未知数。他心如刀绞。
大器真恨不得狠狠抽自己几个大耳光,明明已经攥住了小偷的手指,为什么要松开手呢?他不放手,小偷也跑不掉。大汉让他看呼机,其实是个调虎离山之计,他本可以一面看裤兜,一面继续紧紧攥住大汉的手指,但是注意力稍一放松,眼睁睁把那该死的贼放跑了!
他漫无目的地走着,走着,他不想回到穿越时光,他不想让朱经理看到自己的愚蠢和狼狈。
他又气又恨,又热又渴,
忽然看到前面有一个新华书店。为什么不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