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习不够,所以打偏了,要多练,啥事都得练。我打电子游戏的时候,手速比别人快,都是练出来的。”
两个人忘记了“义驼村”的事情。
正在说得开心,有人在喊:“凌云凌云!”
一个优雅的中年男子过来,他戴着眼镜,显得风度翩翩而又令人信赖:
“出来看个日出就跑这么远?咦?他是谁?”
凌云拉过大器:“爸爸,这是我刚刚认识的新朋友,甄恨天。”
中年男子听到这个名字愣了一下:“这外名字有个性!你一定有着不平凡的故事。”
大器苦笑着调侃一句:“故事?事故还差不多。”
“这样吧,跟我们去吃早饭吧。”中年男子热情邀请。
大器听到这人的判断,已经有些惊讶,等他说出恨天这个名字背后有故事,就更加惊讶,后悔说自己的名字叫恨天过于招摇,不利于隐蔽——万一这个人和刘松林他们是一伙的……
但是这个念头刚刚一闪,他又打消了,别那么疑神疑鬼,结交一个好朋友,跟着他们吃一顿好吃的,说不上还能有别的机会,万一这个叔叔是记者,或者作家,说不上自己的故事真的可以登到报纸上……
更何况,他一眼看见凌云,就说不上为什么喜欢,想和他多呆一阵子。
主意定下来,大器就跟着他们父女走了。十几分钟后,他们来到他们的营地,这里支着六顶帐篷,十来个人,有的洗菜,有的切肉,有的生火……
大器看见人多,就想逃开,凌云已经忙着绘声绘色地给大家介绍。
“这是我的朋友甄恨天,是隔壁村里的,要带我去看义驼村,你知道那个骆驼有多懂事吗?一个屠夫杀了它的妈妈,它长大后就踢死了那个屠夫……”
凌云讲着讲着竟然感动得哭了。
而旁边的大器脸上却红一阵白一阵。
听到这里,一个正在给羊肉串穿签子的老头子放下手里的肉串,猛地站了起来,梗着脖子:“义驼村?我从小生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