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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莎,你老实承认吧!你是喜欢上人家凌哲了。”怡平说出一个不容姚莎莎反驳的事实,说喜欢还真是含蓄呢。她淘气地吐吐舌头,暗暗扮了个鬼脸,看小莎的样子分明是爱上人家嘛。不过,怡平聪明的把那个爱字吞回肚子里,婉转说成喜欢。否则恼羞成怒的小莎把刚才承诺半价赠送的情人节礼物——玫瑰换成扎人的仙人球,那她就吃不完兜着走啰。
喜欢吗?姚莎莎包扎花束的手停了下来,眉头不自觉的蹙紧。离他说爱她的那一夜已经很久了,他们彼此很有默契地不再提起那晚的事情,而他再也没有说那个教她伤心落泪的字眼。
他一如既往趁着四处无人时悄悄偷走她的吻;走在一起时爱把她的手呵上一会后再十指紧扣往自己的口袋塞。
闲来无事他会带着她四处跑,最好笑的是普通的两人世界很快就变成四人行,雅儿姐和洛大哥总爱扯着她去帮忙挑选结婚用品;跟着渡蜜月回来的怡平和张大哥又凑上一脚,成了名副其实的六人行;更叫她惊讶的是那个“太惊喜”林志希,他仿佛存心要跟凌哲过不去似的,只要一逮到机会他就会积极向她献殷勤(这句是怡平说的)。害他落了个老母鸡保护小鸡的名号,不消说那只老母鸡是凌哲,她则成了……呸,什么小鸡?她才不是哩!
她把林志希的怪异行为归究到那一顿让她记忆犹新的晚餐上。话说当怡平知道林志希是把她撞入医院的真正凶手,就自动自觉将精神损失费转化成一顿晚餐了事。林志希倒是爽快,他一口答应了。
于是,原本是一顿三个人的晚餐,在怡平那张三寸不烂之舌鼓动之下很快变成七人聚餐。何来七人呢,她这个受害人当然座上之宾;张大哥是怡平的爱人,当然得请;至于凌家姐弟与洛大哥,套用怡平的话,尽管没有实质性的伤害,惊吓是少不免的,吃一顿权当压惊费好了。更好笑的是怡平那家伙一点也不顾亲戚情面,伙同凌哲狠狠敲了他一顿,当林志希拿着那张昂贵的账单,敢怒而不敢言地死瞪着闷笑到快得内伤的凌哲,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