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绽,否则前功尽弃。
可, 为什么?为什么凌祖武连杀人这种罪名都认下了, 现如今忽而爽快的翻供?再加上之前的几个疑问, 一时间,数个“为什么”在他脑海里窜来窜去, 混乱到差点打成绳结。
这时候不得不感谢一下牛队的“表演”,不管主观意图如何,客观上确实起到了拖延时间的作用。
周南启动时间静止...哦对不起, 他没这个金手指, 所以他只能强迫自己冷静。
欲速则不达, 这道理大家都懂, 关键时刻做得到的没几个,幸而周支队一向属于“没几个”队列。
化繁为简, 寻根溯源。
电光火石间,他忽然想通了一个极为浅显的道理: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如果两边后果都很严重, 大家通常都会选取其中后果较轻的一种,无他, 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连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故意杀人罪都算是“后果较轻”的那种, 凌祖武一直意图掩盖隐瞒的另一件事情又会是什么?
或者说换个问法,一个人连死都不怕了, 他还会怕什么?
总归不会是法律,范围限定已经非常窄了。
答案...呼之欲出。
回想刚看过的档案资料,周南清楚记得,凌祖武未婚,但父母健在,祖辈老四个也齐全,同辈还有一姐一弟, 都已成婚且育有子女。
他怕的...也许是祸及家人?
尽管据牛队讲,凌祖武自混社会后就长年累月不回家,看似亲情淡漠,但从其定期往家打钱这一举动来解读, 他对家应该还是有着很强烈的归属感。
而能对家产生威胁的...
周南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毒”。
不是地域偏见,客观来讲,南云因为地理位置原因,确实是此类犯罪通往内地辐射全国的交通枢纽要道。
所以,案发当时,凌祖武会否是正在进行一桩“买卖”?数量不会小的那种。如果因他被捕交代而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