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个心魔,从小到大总惦记着抹胭脂。
进了门派后。粪姑存下的第一笔钱,便拿去买了颜色最鲜艳的好胭脂,从此以后脸上的红霞就没褪掉过。她存下的第二笔钱,买了些金光闪烁的首饰,从此头上的大件钗子不少于两三个。
如今叫钟珍一顿折腾,粉也不抹了,胭脂更是少少的在唇上略微点一点,便是衣裳,也极少穿太长的裙子,免得扫粪的时候。沾上了有味道。
出门前略微梳洗下,也不用香粉遮盖味道,只用换身衣裳和脚下的靴子,一点异味都闻不到。
最后这两次与钟珍去真材实料宝器堂。胖伙计老马总拿眼睛时不时瞟她一下,粪姑想起就觉得小心肝乱跳,羞怯不已。
开始还以为是人家闻到什么奇怪的味道,取了长鞭临走之时,老马竟然偷偷对她讲,“下次你再来,不知道能不能请你吃顿便饭。有家不错的酒楼。就在中字街那一带,卖变异兔子肉,要提前预订的,能增加点魄息。”
都这么大岁数了。还是第一次有男子对她献殷勤,粪姑惦记了许久,一直拿不到主意,完全不晓得要不要再去一趟坊市赴约。
粪姑脸色微微一红,她心里又是羞又是喜的,憋得难受。觉得这事得同人说一下,不然会被活活憋死。
她正意乱神迷的想这事,连钟珍回来都没发觉,直到发觉眼前有一只手晃来晃去,才回过神来。
钟珍好奇问道:“师姐想什么呢?”
“师妹,如果有人请你去吃兔子肉,你去不去?”
“呃。。。兔子肉?当然去啦,味道很不错的,比鸡紧实,特别有嚼头。”
“是变异兔肉呢,听说价格不便宜,还很不好预订。”
“变异兽的肉不是都很不好吃吗?肉老得很,咬都咬不动。”钟珍想起她打死的那只变异狼。
当时她捡了些柴火生了堆火,学着花小珠那般,将肚皮上最嫩的肉烤了一点,味道真是不怎么样,扯得腮帮子疼都嚼不动,费力得厉害。
粪姑想起马洛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