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正午。
北方的秋天即便是最热的时候也不会让人有那种窒息的感觉,陆辰悠闲地坐在太师椅上,享受着秋风拂面,心里美得乐开了花。
刚刚送走那人是陆辰的一个死党,叫做周毅贤,上初中的时候他们这些孩子都喜欢看一部叫做《诛仙》的小说,便都把周毅贤叫成“周一仙”,他本人也特别喜欢这个名字,从此更是自称熟读易经,通晓八卦,后来高中毕业落了榜,便随亲戚来了M市打拼,陆辰初来这里的时候碰巧在早市碰见过他,从此闲得无聊的时候倒也多了个伴。
这货刚才来,倒是给陆辰带来了个好消息——段思雨要结婚了。
段思雨是他们上初中那阵班级里的班花,全班30个男生,28个都给她写过情书,只有陆辰和周毅贤视她如猛虎一般,他们三个打小生活在一个小区,爸妈打他们的时候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看人家段思雨!”。于是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段思雨就成了童年的阴影,无法抹去。这两个人想尽办法让她难堪,但到了最后挨打的总是他们自己。今天一听到曾经的“阴影”竟然也要结婚了,心中不禁颇有感慨,虽说段思雨人在X市,但她的婚礼陆辰和周毅贤是必然要去的,不为别的,也要去祭奠一下那灰色阴暗的童年。当然,更重要的是如今陆辰也终于找到了一个正大光明的借口可以让那老神棍离开了,
“嘿嘿,小爷我马上就要走了,难道您老还能继续赖在我这博古斋不走不成?”陆辰心中正暗爽着,却听到楼上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脚步声,看来这老神棍是睡醒了,“他倒也真是能睡,这一觉竟都睡到了中午,真不清楚像这种人,我那古板的爷爷是怎么对他信赖有加的。”虽然心中不满,但陆辰表面上却并没有显露丝毫,三年商城上的尔虞我诈已经让他老练得并不符合他的年纪了。
“陆小友,老朽大梦初醒,可还有些食物容我充下饥?”张窥天伸了个懒腰,用那并不干净的手揉着惺忪的睡眼。
陆辰本欲发作,但一想马上就能将这神棍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