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已经摆出了攻击的动作,转身就向身后的胖少年使出了一记回旋飞脚,那胖少年虽然体态肥胖,但动作却十分的灵敏,一个侧闪就躲过了叶鑫的飞脚,飞脚从旁少年的身旁划过,直奔长毛野猪怪的面门就踹了过去。
一脚击中。
那长毛野猪怪被踢的头晕目眩,吱牙怪叫了一声,便灰溜溜的调头逃掉了。
解决掉了长毛野猪怪,叶鑫也松了口气,站在他身旁的胖少年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行礼道:“敢问恩公尊姓大名,他日有缘,如果恩公还尚未娶妻,我王宝愿以身相许以报救命之恩。”
叶鑫一听,立刻回绝道:“额,以身相许就免了,我口味没那么重,在下叶鑫,临安城人士,要到天都城凌云武院去。”
“这么巧,恩公也要去凌云武院,实不相瞒,恩公,我也是要去凌云武院的,自我介绍一下,小弟名叫王宝,天福村人,别看我浑身上下都是肥肉,我可是我们村里唯一一个被凌云武院入取的武生,厉害吧。”
叶鑫打量了一下这个叫王宝的胖少年,突然萌生了一个想法,这去天都城路途遥远,说不定还会遇到什么危险,这小胖子既然有实力被凌云武院选中,说明身手应该不错,和他结伴而行,既不用花银两,就能雇个打手,危急时刻,还可以拿来当肉盾用,岂不是一举两得。
想到这,叶鑫坏笑了一下,来到王宝面前,说道:“我说王宝兄弟,以后不要叫我恩公恩公的了,多见外呀,我比你年长几岁,你就叫我叶大哥吧,反正你也要去凌云武院,不如我们结伴同行,互相也有个照应,你看如何?”
王宝是个单细胞,根本不知道叶鑫心里打的什么歪主意,乐呵呵的就答应了下来。
于是,叶鑫就和王宝组成了二人组,一同向天都城进发。
黄昏时分,日落西山,叶鑫和王宝才终于从森林中走出来,此时,二人都已累得筋疲力尽,肚子里也早已经空空如也了。
就在这时,王宝惊呼道:“叶大哥,你瞧,前面有家客栈,看来我们今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