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是初二的下半学期,我跟沈诺已经同桌一年多了。当初班主任让我做沈诺的同桌目的就是想让我能帮助提高沈诺的成绩,俨然一副让我带孩子的架势。不过正如之前我对梁浩廷所说的,如果他没有学的心思,即使我再有心也都是徒劳,事实也确实如此。不过好在他说他会尽量把作业都做完,这对小学时常常不做作业的他来说也算是个进步。
正因为和他做了同桌,所以我才知道他为什么从来不背书包上学,他说他每天都会跑步上学,当作锻炼,而他的课本也都在课桌里,我问他难道不怕被人拿走吗?他说不会,说一来没人会拿,二来没人敢拿,三来就算被拿了他也不太在乎,不过想想也是,如今的他比小学的时候看上去更加健壮了,再加上面相看上去有点凶,的确没什么人敢拿他的东西。
在曾经的六年时光里,我们有过无数次的擦肩而过,也曾经无数次的走过对方教室的窗前,更无数次的在教师办公室相遇。尽管如此,我对他的事情却知之甚少,直到一年前和他成为了同桌才开始对这个人慢慢熟悉。这段时间是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和他有交集,刚开始健壮、黝黑、不苟言笑的他确实让我看着有点压迫感,不过相处久了就觉得他这个人其实也没那么难相处,至少这一年来我们相处的还是挺融洽的。
因为沈诺一般不带课本回去,所以通常都会把作业在学校里做完,有时候作业多课间做不完的话我会留下来陪他一起做作业,这样他遇到问题我也可以帮着解决。他曾经提议让我做好了给他抄,说这样会比较快,我拒绝了,就如曾经拒绝猴子抄作业的提议一样,看来我还是个比较正直的人。
现在已经是放学时分,班级里就剩下沈诺和我两个人,沈诺低头做着作业,而我则在受难似的弄着黑板报。小时候外公总让我练字,说女孩子练得一手好字是有修养的体现,我听了,于是我的字从小就写得很好。可是后来我渐渐觉得有时候写字写得好未必是件好事,因为凡是和写字有关的活儿别人第一反应都会想到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