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是把付遥夸膨胀了,一个音乐天才若变成流星,那他们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切皆因为付遥带给他们的震撼太大了,需要消化消化。
中午一起吃过午饭,李曼青和刘志欢签了合同。
签字的是付遥,但是他只是负责最后的签字而已,其余的都是李曼青看的,而刘志欢则是代表央视三套和付遥签合同的。
其实这种合同没什么坑点,都是统一的,而且是内部合同,限制力也不是太大,通常涉及到一些保密事项什么的,不像雇佣合同那样条款繁多,很简单的一种合同。
简单的看了一下,确定没有什么坑点之后,李曼青就让付遥签字了。
简单的提一下,在这份合同中,提到了两点较为重要。
首先第一点,付遥每次录制,都会得到三千元的录制费用,在合同中叫做补贴费,至于食宿以及路费,都由节目组报销,而且还有晋级奖金,比如复赛十进六的奖金是一千,而组内第一的奖金则是三万,如果获得整个比赛的第三名,则有五万元奖金,第二名则是八万,第一名十万元,奖金可以叠加。
录制补贴费三千块钱不多,但是算下来,如果付遥能够走到最后的话,那么就要参加七场录制,那就是两万一千块,这笔钱对于付遥来说,是十分有用的。
而且奖金很诱人,光是组内第一的奖金就有三万元之多!不说拿第一了,付遥至少前三名是绰绰有余的,那么加上录制费,加上奖金一路拿下来,可是要超过十万元了。
这对付遥和李曼青来说,绝对是意外之喜,而且对于付遥来说,简直就是天降横财,这些钱,能够解决他的大问题了。
就算是看在这些钱的份儿上,他也会拼尽全力的,冠军才是他的目标。
不过对于冠军这个目标,李曼青给付遥打过预防针,不要太过执着,因为这种节目,通常冠军都是有说法的,嗯,反正不是付遥说的算。
这是第一点,对于付遥来说相当重要的一点。
而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