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会了友情的珍贵;学会了在都市生存的技巧,感受到了在工地劳动的快乐。有时候,他会在书中忘记世界,然后又在空中俯瞰世界;有时候,他也会酌几杯小酒,在酒中学会坦然,在酒中忘掉艰辛。
难道我要离开这里?“不!”富顺的内心很快否定了这个想法。他喜欢都市,喜欢那些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似乎总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在支配着他,支配着他去探索建筑背后的奥妙。俊勇说,海西市华夏大地上建筑风格最全面、城市建设最完善、建筑前景最广阔的城市,没有之一!年轻的心啊,你在这座城市所感受到的建筑理念还不及冰山一角!
那么,我该留在这里,回到金融大厦的工地!再有一个月,那只雄鹰就要腾飞。先进的进口材料,已经把大厦装点得与宇宙融为一体,科学的水电、制冷和制热系统就像人体的血管,布满了大厦的身体……对,留下来,向像公司争取,到下一个项目去——只有在巍峨挺拔大厦之巅,他才能触摸心中的蓝天……
雨水打湿了衣裳,富顺冰冷的心却开始温暖起来。他试图站起,可麻木的双腿让他没有半点力气。湿滑的路面到处都是水,在脚边汇成一股流向了大海——若是夏天涨潮,这马路都会被淹没。
富顺吃力地支起身子,他刚刚站稳转身,左脚还没抬起来,脚下一个硬东西把他绊倒,一个踉跄,他滑到了马路中间……一辆疾驰的汽车在他跟前停住,耀眼的车灯晃得他睁不开眼,刚刚找点儿魂魄又被吓散……
富顺还没来得及站起来,车上已经下来了一个人。“你他娘的不长眼睛呀!大半夜的在马路上找死!”看样子下来的司机也被吓得不轻,一边骂着一边凑近看了看。“没死呀?”
富顺挣扎着站起来,鞠躬点头说着“对不起!”车灯前的毛毛细雨细若银丝,轻轻地点在路面。
“滚!”司机大吼一声,准备回到车上。
富顺唯唯诺诺地推到马路边上。小汽车的后门被打开,一个穿着一袭白裙的姑娘走了下来,司机赶忙过去扶住车门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