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梅穿着洁白的裙子,蹬着一辆与她娇小身材形成鲜明对比的永久牌自行车。当单车停在富顺跟前,那莲花般的裙摆随着海风摇摆,过肩的秀发在日光下倾泻,那种淡淡的优雅,那种端庄的清秀,让这个又黑又脏的穷小子一时失语。
“会骑自行车不?”“白莲花”嘴唇微动,沁人心脾的清香扑面而来。
“我不会……俊勇呢?”清香并没有湮没夏日的狂躁,反而让他更加酷热。
“他买点心去了,让我来接你……”
“那你把自行车放到工地上,我们走过去吧?”
“没事儿,上来,我载你!”
“算了……”富顺拍拍身上的土——其实他已经换了一身非常干净的衣服了。
云梅突然笑了起来,宛如芙蓉盛开,娇艳欲滴的花蕊随风飘摇。“上来吧,有啥不好意思的?快点,俊勇还等着我们呢!”
富顺忐忑不安地坐到后座,颤抖的双手不知道该放到什么地方,生怕自己发黄的手指和灰扑扑的衬衣弄脏了女孩的白裙子。没想到小巧玲珑的云梅,载着一个一百多斤的男人,轻车熟路里驾驶着自行车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
那嫩如白雪的小手,终于还是伸到了俊勇的跟前。那对亲密的恋人,已经把富顺当成了最好的朋友——在朋友面前,他们很自然地牵手。
那天晚上,云梅和她的声乐团在学校的大礼堂里演出。俊勇和富顺成了前排的观众,每一幕出现,每一曲落幕,都引来了阵阵喝彩。参加这样的音乐会,对富顺来说是生平头一次,这个在杨家湾连山歌都听不太懂的小伙子,竟然那么专注地倾听着这礼堂的天籁,凝视着服装千变万化、声音千回百转的云梅。随着音乐的此起彼伏,他的内心也跟着波动,仿佛置身绚丽的童话世界。
俊勇经常邀请富顺去他的宿舍。富顺也因此知道,云梅这样的乖乖女并没有和俊勇同居,也没有住校,而是住在离这里还有十多站路的宣统北大街华建干部宿舍。云梅和俊勇见面的时间也并不多,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