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好大哦,怕有十个石桥那么大哦!”桂英穿上草鞋,这草鞋也明显的大了!
抬头是一家凉粉店。饿了一天的桂英肚子咕嘟咕嘟的响,眼馋地看着咽了一肚子口水——她可不敢去问富顺要钱吃东西——这小子只顾往前走,也没见饿!
富顺也是第一次见这么大地方,到处都是差不多的马路,差不多的建筑。他干脆停住了脚步,回过头看看那个跟屁虫来了没有——竟然根本就没在身后。
富顺有些着急了,赶紧回去找人。没想到在刚刚经过的十字路口,这小叫花子真的当起了“讨口子”——披头散发的杨桂英穿着烂草鞋,灰色的破短衫打了好几个补丁,那条麻布裤子裤脚边都磨破了,兜着双手,嘴里念念有词,站在路边向着出来乘凉的城里人乞讨。这城里人真是慈悲之心大发,竟然有人施舍。
富顺就想找个地缝钻进去,这杨桂英真是不嫌丢人,瞎子娘解放前就是个乞丐,这都新中国了,她还来当乞丐。眼看着天都快黑了,愤怒的富顺正要离开,桂英连蹦带跳地跑了过来。
“富顺,富顺等我,”他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了富顺跟前,从烂裤包里掏出一大把零钱和钢镚,“你看,他们给了我好多钱。”
“你丢不丢人,你还说听我的,你听我的去当讨口子?”
“我没当讨口子,我看着凉粉店流口水,过路的人就给我两分钱,我边走他们就边给,后来我发现你都不见了,就干脆站在这个路口等你了。”看样子不但富顺误会了她,连路人也误会了她——可是她这样子,怎么能不像个乞丐呢?
“你数数,城里真好,站路边就有钱!”桂英还在沾沾自喜,其实他自己也知道自己这样子糟糕得不得了。
富顺又好气又好笑。“那你就在这里当讨口子吧,我去吃饭了!”富顺朝着路边的抄手店走去。他一走,桂英就跟着。
富顺一看价目表,好家伙,一碗抄手居然要二毛五分钱,这在杨家湾也才一毛八呀——不过谁叫这是县城呢,先来两碗——他都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