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都是个中好手,要是全部上还真有些吃力,但她真的不想再和洛秀有所牵扯,正要推开他,洛秀目光一沉。
她就这么厌恶他,连靠近都不允许,宁愿独自承受也不要他的庇护。
这一刻,洛秀心口就像扎了把刀,还是戳在了旧伤口上。
你要躲,我就偏要靠近,洛秀心底存着气,猛然一收手臂,宋锦整个人就裹在了他怀中,他压低嗓音低声道:“一个人越想要逃避就越证明她心底有鬼,你如果再逃,我会以为你爱上了我。”
宋锦怔了怔,无疑洛秀这话正说在她心坎上,她为什么每次见到洛秀就想躲,因为怕齐歌误会?
还是她怕不由自主的沉沦。
这个男人像罂粟,浑身都是毒,一旦沾染上,就会上瘾,会忘不掉……
她对危险一向有一种强烈的预知,爱上他是一件很冒险的事情,她从不做没把握的事,所以,她下意识想要逃避,但是逃避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心虚。
她为什么心虚?
宋锦不敢再想下去,连忙掐断自己的思绪,这时候她已经被洛秀带到沙发上坐下,他一只手还揽在她的腰上,她整个人靠在他的身上,宋锦脑子乱哄哄的,耳边是两人的谈话声,洛秀却始终处在主导地位,像他给人的感觉一样,永远的高高在上,那个强势的男人在他面前也只有臣服的份儿。
宋锦只要一动,洛秀扣在她腰上的手便会缩紧,鼻尖是男人的体味,不刺鼻,有一种幽幽的暗香,闻的很仔细才能闻到,和齐歌给人的安心不同,洛秀的怀抱,充满霸道和强制,让人连喘息都变得小心翼翼……
两人说些什么宋锦一句都没认真听,直到最后,金爷笑呵呵问了一句。
“这姑娘小……洛总认识?”脱口而出的小弟转而换成了洛总,饭可以乱吃,称呼可不能乱叫。
宋锦感觉到他的大掌撑开覆盖在她的小腹上,温暖的触感通过肌肤游走在四肢百骸,尤其是肚子,猛然一痛,就好像什么东西踢了一下。
她眼眶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