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
所以,当那一日领命平叛南方暴乱的谢骓身骑白马领着军士归来,她作为正室妻子站在城门口迎接。
男子银甲加身,手握长枪,踏马而来,身后是万军将士的嗒嗒马蹄,身前是满城百姓的夹道欢迎,日光浓郁,刺的她微眯起眼。
那是她从未见到过的谢骓,那一刻悸动的心令她慌乱无措,第一次在他面前失了仪态。
谢骓那时也许真的很高兴,完全忘记了两人之间深深的芥蒂和沟壑,长臂一伸便将她掳到怀中,在满城百姓的欢呼声中洒蹄而去,徒留满地的羡慕惊叹。
也许是从小的居无定所和流浪欺辱令她无比贪恋对方身上的沉稳,那种令人安心的力量,仿佛只要待在他的身边,那个男人就可以为你遮挡去所有的狂风暴雨。
而齐歌,在某些方面,真的很像谢骓,所以才会让她逐渐打开心扉,接受他的靠近。
宋锦想,她就像别人说的那种“恋父情结,”爱上一个像父亲般照顾她给她温暖的男人。
那爱与爱情无关,宋锦很清楚。
天色逐渐步入黑暗,宋锦看着手机上闪烁的绿点,就在附近了。
突然一阵枪响声响起,就在左前方二百米处,宋锦夜视能力极好,飞上最高的一棵树,目光朝远方看去。
有四个持冲锋枪的男人逼近而来,他们正追赶着一个身受重伤的男人,男人拖着沉重的脚步往前跑,偶尔回头射击,一射一个准,能在重伤下还能有这样的准头,可见这男人能力之强。
四人变成三人,剩下的三人朝那人的方向开足了火力,黑夜里只看见机枪上喷射出来的火星和刺耳的枪响声。
宋锦目光紧盯着那一道沉重的黑影,抿了抿唇,突然朝那个方向飞去。
歪倒在一颗树上,齐歌看着空了的枪匣和逐渐逼近的三个匪徒,沉着的抽出靴子里的刺刀,在面对三个重火力攻击下,身受重伤的他一旦冲出去就会被射成马蜂窝。
这是他的责任和使命,即使明知飞蛾扑火,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