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十一章赶稿
向晚晚咬着笔杆子开始思考,像是遇到了极大的困难。
“不要发呆。”白奕秋道,“是你说的今天下午六点之前能写完的。”
向晚晚严肃说道:“哦,这话我的确说过,但是这取决于你的一个关键的概念——请问你用的新钟计时还是老钟计时呀?”
白奕秋说道:“不要贫嘴,赶快写。”
向晚晚撇撇嘴,不说话了。然后一边写一边想,她当然知道赶稿是优先级最高的正事儿,但是她心里好像有只小喵咪,总是调皮地伸出爪子想要挠一挠,心里痒痒的,就是忍不住地想要贫嘴,就想调戏调戏白奕秋,就想一逮着机会就用言语撩一撩他,如、如果能看到他生气,那就再好不过了……不行不行,这是什么鬼心态?像情窦初开的小男生那样信奉什么“喜欢你就要欺负你,越喜欢越要欺负你”么?怎么这么幼稚?向晚晚嫌弃地想。
如果你碰到对的人,就会开始做错的事。
白奕秋又道:“不要走神,赶快写。”
“你不要看着我啊!”被察觉到在走神,向晚晚有些崩溃,眼一闭心一横说道,“你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写不出来了呀!”
白奕秋:“……”
白奕秋咳嗽一声,不自然地别过眼,“我不看……不对,我没有看你。”
向晚晚见他这样,觉得心里似乎那只小猫又不屈不饶地冒出头来,“你怎么没有看我?你明明在看我呀!你难道不是在看着我赶稿子么?”
“因为并没有其他的选择,”白奕秋似乎突然找回了自己的节奏,语调都变回了一贯的冷静克制,“你这次没有把该交的稿子带过来,所以我没有稿子可以看,那么除了看你赶稿子,还能看什么?”
“……”向晚晚,“哦。”
“所以,不要闹了,赶快写。”
………………
向晚晚经过多次的洗练,早非当年的那个吴下阿蒙。
一开始决定以文谋生的时候,向晚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