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中听到了一个秘密,而这个秘密,关乎着他的未来。
这个未来几乎无法改变,已经没法说是好是坏,因为最好的结果,也只是苟延残喘苟且偷生罢了。
他自斟自饮喝着一瓶散装的白酒。琉璃偷偷带给羊老六的,听说是孟家老爷子那个随身酒壶里常常装的酒。孟余生跑到藏区找到的方子,青稞发酵酿制,窖香六年出来的烈酒。几乎相当于五十度的白酒,后劲极大。
杨伟喝的有三分醉意。可是忽然之间,瞳孔猛的一缩,顿时精神起来。他眯着眼睛隔着窗户望着外面的停车场。停车场尽头是一条小路。
正有一个人在那小路上转个弯消失了。
那人穿着一件风衣,白色的风衣,把自己包裹的很严,带着一个帽子,微微低着头,看不见半点容貌表情。
可是他那个走路的姿势,杨伟实在是太熟悉了。
曾几何时,狂风咆哮,大雪翻飞,有一白袍藏刀,迎风而来,迈着一身杀伐步子,一句故人相见,你的刀呢,惊退孤狼王。
此刻这人的白色风衣,除了新一点,拉风一点,简直和白袍的范太像了。杨伟记性很好,白袍走路的时候样子,左脚落地和右手摆动的幅度,每个人都有细微的不同,而白袍因为曾经被烧伤过,显得更加明显。
而真正让杨伟断定他就是白袍的,是因为风衣袖子里不经意间露出的一只手。
三根指头!没有食指和小拇指,只有大拇指,中指,和无名指。和白袍一模一样。当初白袍正是用这三根手指头为杨伟把脉医病。
白袍没死!白袍竟然他么的没死。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杨伟亲眼看到他被孤狼王一刀从后背捅进去,从左胸膛穿出来,然后从几十米高的悬崖上掉下去。
好吧,掉下去未必能摔死。可是人的心脏在左侧,那一刀惯胸而出,肯定会把心脏刺穿。而心脏受了如此重创,必死无疑。
可事实胜于雄辩,杨伟相信自己的眼睛。
唯一的解释就是,白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