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高举的铁锹中了定身咒一般,足足过了两秒,噗的一声,吐了一口血,瘫软在地上。
小爷神色大变,迅速拖着将军后退三米,撕开他的衣服,只见老驼子点中的地方,一个淤青的红点,然后以红点为中心,血丝如蜘蛛网一般蔓延开巴掌大小。
废话再也没有一句,小爷扛起将军就朝海边跑。
老驼子轻哼一声,却没有阻拦。
可就在这时,一个吊儿郎当的声音响起来:“哎!大叔,你这太不够意思了,我正看戏看的过瘾呢,你怎么能走?赶紧回来,接着再打会儿。”
小爷猛地停下脚步,望着前方十几米外的孤坟。一个西装革履穿的严肃庄重,偏偏一脸玩世不恭的胡少。这小子正蹲在墓碑上,怀里抱着步枪,手里拎着甘蔗啃着。
“让开!从今以后,你们和汤家的恩怨,我不再插手。”
胡少呸的一声,把甘蔗渣吐出来,道:“你已经插手了。”
小爷咬牙切齿,说:“得饶人处且饶人,做人要留后路。”
胡少嘿嘿笑道:“好!听你的,给你一条活路。咱俩相距十米,你到我跟前最多一秒。我只开一枪,如果你能躲掉,我放你走。如果你不但能躲掉,还能拿下我,那么你儿子也能活。”
小爷心里一动,暗道这是个机会。滨海市人人都说胡少是狐狸转世,可是这小子的实力大家也同样清楚。不用抢连小马哥都打不过,有枪在手也最多是小马哥那个层次。他小爷出手,一个照面绝对能拿下。
一旦下定决心就不能犹豫。胡少现在抱着甘蔗啃,步枪在怀里。他想要开枪就必须要把甘蔗放下,然后把枪抱起来。这个过程恐怕就要一秒,更何况还要瞄准。
而小爷有信心,在他瞄准之前,绝对能欺身到胡少身边。
不打半声招呼,他已经脚下猛地弹起,整个人脱弦而出。
前行三米,很好,胡少刚好把甘蔗送到嘴边,没反应过来。前行七米,更好,胡少已经开始啃了。前行九米,更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