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招手女人进来。
雄心壮志的赵楷,是不拘小节的,为了成就霸业,他不会去在意这一点点男人的霸权,从他能允许白浅诺入朝为官就不难看出来,故此他早已经决定提高女人的社会地位。
既然要改,当然得从最基本的开始。首先第一步,就是还天下歌妓的一个自由身。
在皇帝的暗中指示下,立法院是排除万难,冒着被天下士大夫攻击的危险。颁发出了第一条专门针对女人的律法,统称为女人保护法。
宫妓。
也就是皇帝蓄养的私妓,专门负责为皇帝唱歌跳舞的女人。
在毛舒的建议下,赵楷决定将宫妓的地位由奴婢。提升为吏,这吏就是宋朝最低级的公务员,他们没有权力的。就是拿钱办事的,但是比起奴婢来,那地位是大大的提高了。
大臣可以调戏女婢,但是你调戏吏,那就是犯法的了。
为此赵楷还成了一个新部门,叫做大乐司,专门负责宫廷的宴会,归礼部统管,为了符合新法中的经济理念,赵楷允许大乐司在空闲的时候,去民间表演,只要别人出得起这钱,缴纳税收之后,其余赚来的钱,都是歌妓的,但是因此朝廷也削弱了宫妓的俸禄,以此来减少朝廷的支出。
即便如此,宫妓还是赚了,身为宫妓出门表演,那费用肯定高,那点点俸禄,她们哪里还看得上。
这一条律法一出,立刻引起轩然大波,天下男人都非常关注。
但是宫妓就是皇帝的私妓,人家皇帝自个都愿意,谁也不好说三道四。
随后,立法院再度颁发律法,废除了私妓的卖身契,你可以蓄养私妓,但是必须得建立在雇佣合约上,要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从原来的主仆制,改为现在的聘用制。
但凡贩卖或者交换私妓者,判处杖责五十,入狱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这是总纲领,其中还牵扯到了妻妾的问题,侍妾原本也是可以买卖的,但是现在不能了,侍妾得到了律法的保护,妾将会与妻一样,要进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