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双方,陷入一个尴尬的对峙之中。
但随后赶到的弗洛里格斯,让这种尴尬的对峙,有了一丝好转。
弗洛里格斯有三头丛林狼,一头自己骑乘,还有一头的狼背上,用锁链捆绑着一名长袍男子。男子受了伤,但却不那么致命。
弗洛里格斯一个横跨,从狼背上下来,站在村民的对面,看着对面被围困的故乡,锐利的眼神在人群中寻找故人。
“是你吗?弗洛里格斯叔叔?”一名四十岁的中年农夫,见丛林狼身旁的老人,面孔有些熟悉,一副三十年前久久不能忘却的景象,不由浮现在眼前。
弗洛里格斯浑然一楞,看向那人,却想不起来半点熟悉感。三十年过往的时间,已让一个少年摇身一变成为大叔,这让久居山林的他,分辨不出此人是谁。
“是的,是我弗洛里格斯!”扫视了眼前的村民一圈,弗洛里格斯应声答道,并淡淡道明了自己的身份,“三十年前的卫队长,弗洛里格斯·布莱斯!”
苍老的皱纹,描绘出这三十年来的沧桑历程。
三十年前,弗洛里格斯担任卫队长时,因为为人正直、乐于助人,次数制服强盗和流民暴动,一直是村民心中的英雄。
就算一怒之下,杀死村政官逃入山林,但良好的口碑却一直流传了下来,成为大人对小孩口中的英雄故事。
可以说,就算在三十年后的村庄之中,弗洛里格斯的声望也不亚于村政官。
“三十年的岁月,我已认不出曾经的故人。”看向那名中年农夫,弗洛里格斯表示很抱歉。
但又扫视了众人一圈,接着说道:“但我现在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跟大家商议,这关系到所有人的生命安全!”
“你来的目的,是要我们加入那个异国城邦吗?”一名机智的青年,一语道破了弗洛里格斯的意图。
弗洛里格斯愣了一下,轻轻点了点头,“是的,没错!”
沉默了一会儿,再次扫视了众人一眼,弗洛里格斯又接着说道:“难道各位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