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新宪的主张。这个幸运时刻曾在美国制宪时出现过。1787年,美国的开国元勋都还健在,他们的声望正如日中天,他们都是毫无疑义的爱国领袖,此时他们还没有被党争所分裂,在立宪原则上表现出高度的一致,因此,对美国来说,这是受到上帝特别垂爱的时刻。这部宪法凭着它所表达的政治公理和自身的优越性,在1788年9月已被11个州批准,而按照规定,有经9个州批准后宪法就已生效。”
在李子诚提及这一段美国早期建国使的时候,芮恩施的神情微微惊异,别说是眼前的这个中国人,即便是他这个美国人对些也不见得非常了解,而眼前的李子诚却在那里如一个历史学家一般的历数着美国的成功根本,这不能不让他产生惊讶之心,同时也因此产生了一种意识——眼前的李子诚,和很多中国人表面上的学习美国不同,那些人根本就不知道美国成功之处在于什么,反倒是眼前的这个人……
“以对国家根本**的认同为基础,美国有了一个全国性政府。在当时看来,将从来没有过统一历史、而且存在严重利益冲突的13个小共和国结合为一个国家,简直无法完成。这个时刻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时的中国也出现过,虽然不如美国那么机缘巧合。宪政思想自康、梁维新变法以来逐步深入人心,到这时,无论是革命党人,还是以前的君主立宪派,都对宪政有了坚定的信念。革命的爱国者尽管在全国还不拥有无可争议的领袖地位,但发起制宪大会由于顺乎民意是完全可以实现的。此时,权力争夺战尚未展开,根据普遍原则制定宪法,此其时也。可以预见,通过制宪和随后启动批准宪法程序,不但推迟了争夺最高权力的时间,而且在全国普及了宪法思想,有利于加强宪法权威,对一些人而言说,挑战被全国人民批准的宪法,比起挑战权威性不足的南京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临时约法,要冒大得多的风险,遇到大得多的抵制。更重要的是,制定宪法将引导人们认同宪法的权威,而不是认同袁世凯的权威。
可是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此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