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明,也会被归类为被买通的一类。
木柴:但,我从上万条的聊天记录里找到一些有意思的地方,你们可以去看下。首先,能提供截图和视频文件证据的只有最开始发起指控的克,而其他“当事人”均称按照子明事前的要求,事后清除了各项痕迹。
木柴:另外,没有证据的这三名“当事人”在讨论组中活跃的时间点太过接近。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几人在看到克站出来指控子明后,先聚到一起商量,有了统一的结果后才一起对外公布;第二种可能:为了集中引爆,扩大事件的影响。不管哪种情况都不能排除合谋的可能性。
琉璃盏:有什么用?连我们自己人都不相信他,你摆出这些道理出来,谁会去看?
木柴:当然是给那些想要看的人来看,我们只能争取能争取到的,至于其他的又何必强求,留下来也只是给自己徒增烦恼而已。
第二日,在万纤的努力下终于联系到了正玩得开心的小熊。历经了惊讶和气愤两个必经的过程后,小熊接受了小群众人的各种“盘问”。
最终在第五名“当事人”口中所得到的“真相”,与当初所有人看到的整个比赛过程并无差别。换句话说,子明是被冤枉的。
第四日,怪蜀黍终于在网上现身,第一时间就享受到了与小熊相同的“礼遇”,被各种问题折磨得苦不堪言,然而在结束“盘问”之前并不会有人告知他为何如此。
作为第六名“当事人”,在对整个事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所有答复的细节都能完美的与小熊所回忆的情景对接上。这一结果终于让小群里的众人放下了心里最后一块包袱。
你们是不是傻?如果子明真的想这么做,为什么不来找我,而非要去找这么一个不靠谱又不熟悉的人?这是怪蜀黍了解了事情始末后丢出来的一句话。
随着小熊和怪蜀黍两名所谓“当事人”的回归,讨论组中一面倒,被压制的局面终于得到了缓解。但双方仍然各执一词,互相找寻着对方的破绽,然后狠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