啸,枪尖之处金炎流转,虚晃之下仿佛到处都是锋芒,掠杀四方。
丈八枪矛,撕裂一切,在罗德的身上,一股源自于古战场上凌厉惨烈凌厉的杀气,凶残透出。
人的力量,马的力量,丈八枪矛近乎三米来长,锋影闪烁。
噗噗噗噗噗噗噗。
踢踏、踢踏、踢踏、踢踏……
几乎就没有减速,而是重骑长枪一掠而过,血雾喷涌如虹,仿佛在罗德的身后罩上了一条长长的血纱战袍。
看似很简单的冲锋刺杀,其实却是难到极点的。
这个时代的许多骑枪都是以脆木作枪杆的,一旦捅到对手之后,枪杆立刻就要断掉,否则的话很有可能将骑士整个人倒顶下来。在古战场上,这就是要命的大事。
只要武艺最高明的骑士,敢用木杆甚至铁杆枪,自身体重要够,臂力要强,枪术要精,甚至眼力反应都要足够好。
如此才能在冲锋的极短时间内,控制住骑枪穿刺撕裂目标的身躯要害,而自身能扛住反作用力,甚至继续使用骑枪刺杀对手。
而罗德的武功枪术,硬生生将一杆通体由异铁纯钢打造的铁脊点钢枪,使用得刚柔相济,就犹如那钢铁本身拥有着白蜡般的坚韧性质一般。
“我只想跟在老爷的身后,因为真的是威风啊!”
雷蒙德策马紧紧跟随在罗德的身后,疯狂挥舞手中巨大弯刀,收割着那些侥幸活下来的魔军残余。
在这个时候,弩手弓箭手们的攻击始终都没有停止,由副官指挥着完成长官之前留下的命令。
由于地狱恶魔军团已经分成两支了,因此也不用担心会伤到自家主将,更何况,那两人身披铁甲斗气护体,就算被射到也有着极高的抗性,因此受伤的几率并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