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初的首尔天还有些凉。
一场不算太猛烈的春雨过后,樱花开了,整个城市都被粉白粉白的海洋所淹没,从高处的南山眺望,还以为首尔已经飘到了云端。
全州的动作戏拍完后,剧组转场到江原道平昌郡的牧场拍摄文戏。林宰旭的戏份不多,打算晚一两天再过去。回首尔在家里休息了一天,他便来到了便利店正式向老板娘告别。
“以后都不来了吗?”
“是的,现在行程安排太紧了,没办法再兼职干便利店的工作了。”
“哎一古,真是可惜了。这儿,上个月的工钱。”
老板娘拿出了自己早早准备好的白色信封递给了林宰旭。
“这……太多了,上个月我经常缺勤,不能拿这么多钱。”
“拿着吧,你可是大明星,值得这个价钱。再说你就职以来,咱家便利店生意也做的不错,都是你和晓娟的功劳。”老板娘笑道,又从记账本上撕下来一张白纸。
“我家小孙女可喜欢你拍的电视剧了,我帮她讨个签名,可以吧。”
林宰旭惊讶,这可是他第一次被人要签名,他甚至有点不敢相信。
“咳咳咳。”
“怎么了,最近这天气忽冷忽热,太容易受寒了。宰旭你在外面拍戏,可得小心点。”
“没事没事,”林宰旭摇头,他只是有些感慨罢了。
第一次当演员,还不熟练,签的名字也歪歪扭扭地,活像一只断成两半的蚯蚓。
“老板娘您孙女叫什么呢?”
“民秀,嘿嘿。”
他记得好像很多明星在签完名字后都要画点什么东西,一时间不知道画什么好,林宰旭竟把自己画成了一个Q版猪头,旁边附注“给民秀”。
老板娘笑得合不拢嘴了,小心翼翼地接住了白纸,那样子看起来像是要搞一张裱把签名挂起来辟邪。
“等等宰旭,这里是我才做好的小菜。你带一些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