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有一点不足,那就是太苍白了,病态的白。如果在阳光下,能够看见他们脸上纤细的血丝。
这时候,门铃响了。其中一名英国青年连忙起身前去,他看了猫眼后,随即开门。
进来的却是一位中国人。
是中国青年,但是他的脸是黄皮肤,手却如玉一样的白。
这名中国青年一进来,两名英国青年立刻恭敬站起,喊道:“弗兰格公爵。”
中国青年伸手在脸上一揉搓,揉搓下一块高分子面膜,露出苍白的英国贵族面貌。
他坐在沙发上后,对两名恭敬站立的青年道:“给我拿一杯纯净的血液过来,要冰过的,这天气太热了。”
“是,公爵!”其中一名青年去冰箱中取了一瓶开封的红酒,随后倒在玻璃杯中。如果仔细看,就知道这原来不是红酒,而是血液。
青年将这杯血液恭敬递呈给弗兰格,弗兰格喝了一口后,微微皱眉,道:“这血库里面存的血,味道和新鲜的血液区别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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