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香唇来,两人甚至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
正值花前月下的美好时刻,口袋里的手机忽然响了。
他刚摸到手机,一切的美好都成了虚幻的泡影。
睁开眼的路明非,只见那手机在他的床上抖动闪光,里面还放着林肯公园动感激昂的《Numb》。
有那么一瞬间,路明非抓起了手机,想要将它砸出去,可他又收手了。
是理智让他收手的吗?
不,是贫穷。
“该死的,我倒要看看是哪个没素质这么早打电话来扰民,这不骂的他狗血淋头!”路明非翻盖,恶狠狠地按在了接听键上。
“喂!谁啊!”路明非气势汹汹。
这是他少有硬气的时候,也许是那个红发女孩给了他勇气。
“我!”
“你他妈谁啊!”路明非气在心头,情不自禁地骂了一声。
电话那头也是怔了怔,随后传来了嚣张又清悦的声音,“路明非,你长本事了是吧!”
“额...”路明非脑筋一转,神色古怪,好像察觉到声音的主人是谁了,狰狞的鬼脸立刻凑出了讨好的笑容,“啊...师姐啊...”
“路明非,组织部这边缺人,你过来帮把手。”诺诺也懒得和路明非计较,估计这家伙也是没睡醒,自己吵了他的清梦。
“好的,这就来,这就来!”
路明非挂断电话,深深地叹了口气,盯着手机看了看,自言自语地嘀咕。
“难道这就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现在美梦成真了?”
路明非其实很喜欢诺诺,在他的心中,喜欢诺诺的程度甚至比陈雯雯好要稍微高那么一丢丢。
他心中给所有的女孩子排了个榜单,其中《最佳初恋女友》的排名第一是陈雯雯。
陈雯雯她安静优雅,她经常穿着帆布小白鞋,身着格子小短裙,小腿上套着白色的简筒丝袜,安静地坐在文学社的大树下读泰戈尔的《飞鸟集》,像是下凡的仙女,下来是家里有矿的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