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注意到我站在门外。
林老师总是喜欢穿黑色的大衣,里面套着羊绒衫和衬衣,没有领带,穿黑色的休闲裤和皮鞋,看起来可谓是玉树临风,风流潇洒,他在讲台上洋洋洒洒地讲着,我站在门外兀自看呆了眼。就连粘在身上的白色粉笔灰看起来都那么妥帖。
我想起高中的时候,临近高考,他给我补习物理和数学,就像老师一样,站在讲台上细细的给我讲题,那时候我觉得林思远真是帅啊,看呆了,忘记他讲到哪里,口水产点飞流直下三千尺,他扔粉笔砸我额头,说,“认真点!”脸上全是“恨铁不成钢”的意味。
我扶着额头,忍住痛,表扬他说,“你还真有老师的范儿,以后去做老师吧,学生成绩肯定很不错。”
一句话换来他的白眼,然后继续给我讲题。
现在,他真的当老师了。
想着从前的光景,我嘴角不经意地上扬。原来我家林老师,这么帅气。
他讲课很认真,经济学枯燥,底下的学生却很喜欢听,至少前六排的人是认真地看着他的,在大学,学生上课有多随便我是知道的。林老师能达到这样的水平,真是不容易。
在人群中,我看见了方涵。她化了淡妆,微卷的栗色的头发自然地垂在两肩,她认真地看着林思远,面目含笑,那是崇拜和欣赏的表情。
我愣了愣,微微叹气,心想,不简单啊。
有学生看见我,然后目光齐齐汇聚到我这边,林思远也发现了,然后往门外一看,他上课时候一脸的严肃,看见我的一瞬间,竟然有了淡淡的笑意,我微笑着看他,点点头。
我们之间不用说什么,只是一个眼神的交汇就能明白彼此的意思。
我坐在教室外的木椅上等他,他讲课的声音钻进我耳朵里,铿锵有力,吐字清晰利落。今天看了这一幕,我更加的觉得,林思远魅力无穷。
过了大概五分钟,林思远结束了课程,学生们开始走出教室,都不免好奇地往我这边看,投给我好奇和打量的目光。林思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