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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跑了很久,由于口渴,连喊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到了哪儿,一开始还有一条小水泥路,现在只剩下狭隘的砂石路。
我是在赌博,如果他没有停下来,那我将饿死在这荒郊野外。到了晚上,我也会冻死。
好在他停下了,停在一个三岔路口,下马,缓缓前行。
我趁机追了上去,气喘吁吁地喊道:“喂,等……等。”
他停下来,瞥了我一眼,从马背上把背包拿下来,掏出我的衣裤,提在手中抖了抖。
“哐当”一声,一把干净的小水果刀掉落在地上,撞击着石块。还有那张卷起来的地图,一个打火机,不锈钢酒壶……全洒落在地上。
只见他捡起那张地图,翻了翻,估计是没看出什么端倪,便把它和其他掉落的小物件一并收进了他自己的背包。
“如果你敢耍花样。”他对我说着,拔出我的手枪,指着我的额头,“我绝对会杀了你。”
他很聪明,不是一般的聪明。他一个人能够在末日中活这么长的时间,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他所要承受的压力就是其他有队伍的幸存者的几倍。孤独、恐惧,都足以将人的精神摧残。从去年八月份到现在,已经半年多了。
“尼大爷,枪是我的…”我说道,同时看了看他系在腰上的砍刀,“尼大爷…刀也是我的!!”
我不想装可怜去博得他的同情,因为那是狡猾的恶徒惯用的伎俩。
“听懂了吗?”他一双饱经沧桑的眼睛瞪着我,我任何一个表情与细微的动作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听懂了。”我点头,看了看自己已经懂得通红的脚,说道:“能不能…把…鞋子也还给我?”
很快,他就从包里翻出一双破鞋丢在我的面前,那是他自己的鞋,我的靴子在他的脚上。
“快点穿。”说着又把一双破了洞的臭袜子丢给我。
我是俘虏,没有资格再谈条件,只好听话地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