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他打电话。我坚信网上说的,七天可以养成习惯。简成一开始很不耐烦,后来渐渐习惯了。
我们出来见了两三次之后,我就发现了他的女朋友是苑明薇。
我怀孕反应不算严重,只尤其嗜睡贪吃,所以请了一个星期的假。苑明薇约我喝咖啡,一边嘱咐我把那次驴友团出行的照片给她带去。
我将一些拍的好的,洗了出来。她一张纸翻看着我拍的照片,赞叹道:“以前没发现,你拍照水平还不错呢!”。我正在吃面,抬头看了一眼。瞥到她正翻简成的照片,简成在我的镜头中堪称完美。因为一路上我都在捕捉他的举手投足,其实也算不是痴迷,简成这个人是有一定魅力的。他不是这次团队里最帅,但肯定是最有味道的。
而且他喜静,所以很好捕捉镜头。
苑明薇脸上带着笑,手指磨砂照片,窗外的太阳落在她指尖,将她指尖衬托的莹莹生辉,特别美好。
不得不说,苑明薇是个很完美的女孩子,就连手都这样好看,不像我,手上有很多刀疤,都是小时候学做饭,剁猪食伤的。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不禁苦笑了下。
苑明薇突然抓住我,问道:“霏霏,他好不好?”
“谁、谁好?”她这个动作毫无预兆,加上她手指又冰凉,我被吓了一跳。
苑明薇有点不好意思,松开我,换了个措辞:“我是问你觉得这些人好不好?”
苑明薇是那种连肢体都很柔软的人,而且极少出汗,应极了一句诗,冰肌玉骨清无汗。我手心是很容易潮湿的人。我又想起简成,驴友攀山活动里,他很多次伸出手拉我。他的手干燥宽大而有力。
我点了点头,把盘子推到一边,拿了几张照片给她看旅游团里的头,嘴里还有没有咽下的食物,含糊不清道:“这个、这个领头是最帅的。下次有活动,你一起去嘛。”
苑明薇不看领头,却把简成的照片抽出来,对我笑了笑:“左霏,他是我男朋友。”
她指着一张简成的相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