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好意,说没有一丝一毫的触动肯定是假的,但是要说马上能应承下这样的好心那肯定也不是真的,我暂时不想再吃回头草了,更不想主动去吃回头草。
在路上,等红绿灯的时候,我问了坐在那边醉醺醺用手支着自己的额头的张明朗:“你住在哪里?”
他抬起头盯着我看了不下半分钟,带着醉意开口说:“你在哪里,我就去哪里。”
原本很喜欢的情话,现在听来宛如一场让人感伤的冷笑话。
这一年多以来,我不是没有想过某一天再见,如有机会再续前缘,我是否还如同当初那般奋不顾身去奔赴他。
很多次的思考,得出的答案还是,我怕了他这样的家庭,我觉得我不跟他在一起,哪怕是孤独一点,至少活得自在,我或者更爱现在自在的生活了。
所以,我冷着脸,冷冰冰地说:“给你十秒钟把地址告诉我,不然我把你丢在路边。”
大概是哪怕醉着,张明朗也听出我不是开玩笑,他低下头来,黯淡地说:“还是在横岗,一直没搬走。”
我哦了一声,开车的技术也很一般,再懒得跟他计较,直接开了很大声的音乐提神,然后认认真真地开着车。
他可能是真醉了,我把车停在金沙摩尔这边的停车场之后,关掉音乐喊了他几声,他都是迷迷糊糊咕哝着让我别吵,他头痛什么的要睡觉。
就他一个醉鬼要睡觉,本大爷就不用赶早回去睡了?
一个不耐烦,我扯着嗓子提高声音就说:“你起来不起来?你信不信我去买一桶桶装水泼醒你?”
被我这个大嗓门一吼,他微微睁开了眼睛。
刚才他是把红酒白酒什么的兑在一起喝,估计现在酒劲更浓了,眼睛里面全是红血丝,脸红得跟公关似的,盯着我就含糊来了一句:“怎么你比那个女人还凶,凶巴巴的。”
那个女人。
我发现,我其实还是没多少出息,我还是会好奇他嘴里面的那个女人是谁。
把声音放轻,我一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