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歪打正着的事还真不少,且不说别的,光说媒体报道无意中揭露奸情的案例,就比比皆是呢”我笑了笑。
本地某都市报在报道一起警方破获抢劫团伙的案件时,报纸标题下配上了几张大图,图中内容是一家宾馆的监控录像截图,图下配有文字:“警方在宾馆锁定嫌疑人(画红圈处)”
殊不知,在画了红圈的嫌疑人旁边,有一对正在办理开房的男女也进了镜头,这本是与此案毫无关系的路人甲和路人乙。但巧合的是,这对男女竟然是一对姘头!女方的老头在看报纸时,总感觉哪里有些不对,想了半天才恍然大悟:他妈的这是哪个男的跟我老婆去开房?
男人火冒三丈,找到这家宾馆,私下把当天监控调了出来,成功掌握了老婆出轨的事实。
另有一事,南方某知名报纸在报道第一场雪时,摄影记者来到一个公园,选择了一个干净漂亮的场景准备拍摄雪景。做过报社记者的应该都知道,拍摄照片,即使是为了拍摄景色,那照片中最好也要有人,景色中因为有了人的互动和参与,这样照片才能生动,有感染力。
眼看着一对情侣挽着胳膊从远处走来,摄像记者抓住这机会,咔嚓咔嚓地按下了快门:在一片白茫茫的世界里,一对情侣挽着手踏着雪走来,颇有诗情画意。
这副照片登报后不久,报社就收到了一份律师函,原来,照片中的那位女子要起诉报社侵犯了自己的*权和肖像权。原来,正是这副照片使得她和情夫的关系曝光。
其实,在这些案例中,媒体是没有侵权的。因为这几个人偷情约会,本是在公共场合下,是谈不上肖像权和*权的。
“看来,人最好还是不要做坏事,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啊”胖龙感叹道。
小刘也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霍女士这件事,看似偶然蹊跷,其实也是必然,这叫自作孽不可活!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日子还在无聊地继续着,做记者不能年复一年的原地踏步,单位定期会组织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