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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之本来还想劝邓禹上大学,普通的大专也行,现在找工作首先看的就是文凭。可是邓禹很聪明,一般的都能自行学会,像上次我教给他的点翠。我花了一年时间学来的东西,被邓禹两个礼拜摸到了中心思想。
陈若眼睛亮晶晶的,我以为她会欢欢喜喜地说同意邓禹的做法,没想到她却只是咬着嘴唇老半天没有回话。
“老板,你又发呆了。”邓禹倒了杯凉水,与我的杯了碰了碰,一饮而尽,“既然你支持我,那我们就开始筹划吧。”
我抬起头,微有些诧异。邓禹的想法是不错,可他是孤儿,上哪里找人投资?
邓禹笑了笑:“我有820万。”
“你哪来那么多钱?”我疑惑了一小会,便反应过来。站起身,绕过桌子,把手伸到邓禹的衣领里,摸索了一阵儿,脸上涌上些恼怒,“卖了?”
邓禹声音淡淡地,“卖了。”
我脸色越来越阴沉,正待山雨欲来风满楼时,邓禹又淡淡地说:“既然他们当初把它留给了我,又把我抛弃了,我为什么还要守着他们的东西?”边说边看我的反应,“只是没想到会值那么多钱。老板,你说,他们那时是不是觉得将我抛尸在河里还不放心,才拿了些重东西来沉水?”
我从牙逢里挤出几个字:“有拿古董做沉水工具的么?”
邓禹一摊手,撇撇嘴:“也许他们文化低,不知道这是稀世珍宝。”
我被他说得有些哑口,心里越发生气。那么贵重的东西,说卖就卖了,他又不缺钱急用,好歹是他父母留的唯一的东西。
那是一块血红鸳鸯锁扣,纵使我眼睛再笨拙,当初也一眼就看出那不是一件凡品。邓禹居然给卖了。
“老板,就一块破玉佩,我都不心疼你气个什么。”邓禹端起我放在桌上的杯子,伸到与我的肩平齐,“好了,来,喝杯水缓缓。”
正待我犹豫要不要接过来的时候,看到一双粉色长靴,再往上看,一片粉红,正是刚才一直沉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