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除非能够把电光丝的密码解开,关掉电源,要么就老老实实地被捆着。除此之外,就只好等到电源耗尽了,而不出什么意外的话,电光丝的核电源起码要五十年才可能耗尽。
曾志成十分气愤,什么人如此无良?
曾志成第一个念头还是大骂浩天:“废物,结果被你害死了,跑进来就被打昏了头,现在还被电光丝给捆住。”
浩天也十分苦恼,说:“大哥,关我什么事情啊,我也是跟着你跑进来的啊,我不怪你就算好的,而且小黑狗狗是你找到,完全是你带路的。还有噢,哪里想得到你比我还先倒下,等我反应过来,想跑已经来不及,结果也跟着你倒下了。”
“你这没道德的,果真遇到危险的时候,你的第一个念头永远都是丢下大哥独自跑。”曾志成鄙视他一番。
浩天心里想:我这是人之常情。
嘴巴上,浩天可什么也不敢说了。
这小黑狗狗居然已经变节投降到大秦王朝那边?这还真是一条比狼族还聪明的狗啊。
小黑狗狗去了哪里?
这边没有,这边也没有,这边还是没有,这边的这边还是没有。
曾志成浑身都疼。
电光丝可不是那么好受的,这东西偷猎的人都用来捆大象,连大象都觉得痛,想想看,用在细皮嫩肉的人身上,那还轻松得了啊。一阵阵电力不时刺入骨骼里,让人浑身散架般。
果然又倒霉了,曾志成那个郁闷啊,无法用语言形容了。
浩天则再一次萌生散伙的念头,看来大哥横行霸道已经很多年,不晓得还有多少可怕的仇家,最好还是距离大哥远一点,别到头来好处没有捞到,把自己的命也搭了进去,那就划不来了。
曾志成和浩天正在东张西望,看看四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时候,想不到那一条小黑狗狗打着骨碌就滚到曾志成身边来。
曾志成气急败坏,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用自己的脚丫子狠狠敲狗头,这会儿他也只有脚丫子可以动。现在他也不